院研字[ 2021 ] 1 号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
2021年,我院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招生指标为120名(其中含太原工业学院4名、中北大学德州研究生分院25名、国科大5名、晋中研究院10名),非全日制招生指标为7名,各学科专业名额分别是化学工程与技术30名、材料与化工(全日制)76名、材料与化工(非全日制)7名、生物工程14名。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科研工作的深入推进,全面提升学科发展水平,结合《中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学院招生指标分配办法》的精神与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对2021年硕士研究生的指标分配制定如下规定:
一、导师须通过学校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本年度具备招生资格。
二、坚持导师与研究生双向自由选择的原则。
三、每位导师双向自由选择的学生数不能超过两个。
四、学校的个人奖励指标归获奖者本人。
五、学院奖励名额
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院奖励一个招生指标(不重复计算):奖励指标当年有效。
[1]主持国家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科研项目;
[2]承担科研项目到账总经费100万元及以上;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名额归属由第一完成人决定;
[4]获得省部级以上学科平台或团队,名额归属由负责人决定;
[5]上一年度获得省级以上人才称号并经学院认定。
六、中北大学德州研究生分院与晋中研究院招生指标由德州研究生分院和晋中研究院根据项目情况分配,不计入导师学院双向自由选择上限人数。
七、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每位导师本年度招生总数不超过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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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