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院通过班级评议和推荐,经学院学生工作小组讨论,
并一致通过,同意认定471名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3天,有异议的,请联系王老师15536848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