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导师须通过学校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
2. 坚持导师与学生双向自由选择的原则
3. 每位导师双向自由选择的学生数不能超过两个
4. 学校的个人奖励指标归获奖者本人
5. 学院奖励名额(奖励名额累计不超过两个)
(1)省级以上人才称号获得者,学院奖励一个名额
(2) 有下列情形的学院奖励一个名额(以上一年度统计结果为准,不重复计算):
[1]主持国家基金面上项目以上科研项目
[2]发表SCI一区及以上档次论文
[3]承担科研项目总经费100万元以上且到账经费30%以上
[4]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名额归属由第一完成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