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全院教职工遵守职业纪律与职业道德意识,根据学校和学院纪律作风整顿的有关要求,特对教职工考勤规定如下:
1. 全院教职工应严格遵守考勤纪律,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 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玩游戏、炒股、购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 因事因病请假应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履行请假销假手续,不擅离职守;(1天以内,由科长/学科部副主任审批;2-7天,由分管院领导审批;7天以上由学院书记或院长审批)。请假条见附件。
4. 按要求参加相关会议,不能参会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5. 工作日和值班时间不得饮酒,禁止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6. 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杜绝任何不作为、慢作为和胡作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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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