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2020年清明节将至,为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及隐形变异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营造我校安全有序、文明和谐、风清气正的清明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1.严禁组织公祭等群体性聚集活动;
2.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单位、个人的钱物;
3.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4.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或服务对象车辆从事私人活动;
5. 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交通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
6. 严禁借清明祭祀之机,出入“一张桌”等私人会所性质场所。
二、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与清明祭扫安排,加强教育提醒,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关于祭祀的相关纪律要求,文明祭祀,强化管理、监督,认真落实学校关于清明节值班值守要求。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带头遵守相关纪律规定,积极响应,倡导网上祭祀、“云追思”等缅怀先烈、追思先人形式,以自身实际行动影响、带动身边群众树立文明礼葬的时代新风。
学校公车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做好清明节期间公车封停情况报备,落实清明期间公车管理、监督责任。
三、严肃问责,严格监督检查
校纪委办公室始终将纪律挺在前面,畅通、拓展信访举报渠道,采用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
举报电话:0351-3922279
举报邮箱:jw@nuc.edu.cn
纪委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