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全院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有效实施应急处置救援工作,保障和促进教学、科研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北大学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学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是全院突发公共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各处级领导组成,在书记、院长的领导下布置应急管理工作。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长:廖海洪 祁贵生
成员:胡志勇 王海宾 李 云 焦纬洲
二、学院安全员、实验员、办公室人员、课题组成员为我院应急响应队成员。
三、应急处置程序
1、首次报告
发生突发事件,第一发现人要在第一时间向领导组组长(院长或书记)报告。
组长负责突发事件处理的总指挥、总调度,负责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2、现场调查处理
领导组成员听从组长的领导、调度,现场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进行调查取证,及时组织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处理。
学院其他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必须人人坚守岗位,无条件听从领导组指挥。
3、进程报告与随时报告
在现场调查处理过程中,及时将调查的基本情况向领导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性质、事件发展情况、波及范围、危害程度、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效果、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等。组长负责内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
四、实验人员、值班人员必须掌握“三懂三会”。发生火灾时,在初期应首先切断电源,并大声呼救,利用灭火器灭火。对较大的火灾,应及时逃生,并提醒处在危险中的人员逃生。
学生中发生突发事件时,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到岗,稳定学生情绪,控制局面,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五、突发事件处理要求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为主要任务。
六、工作分工
领导组:负责信息汇总、上报,指挥、调度。
综合办公室:负责应急事件中的物资供应。
学生科、团委:负责与学生有关的突发事件的处理,做好学生的稳定、疏散。
其他科室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七、处罚与表彰
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以及应急处置不力的行为,将上报学校,予以追究处罚。
对在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处置抢险、救援中,做出贡献的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八、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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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